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影视行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由此生出许多不规范现象,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基于此,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许多文件予以规范。
广电资质许可证便是准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敲门砖
未办理此证件将受到如下处罚: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有以下几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材料也很简单,只要备齐如下资料就可以办理: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6、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7、办公场地证明;
8、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公司深耕企业工商服务领域多年,积累了大量资源和宝贵经验,可以提供高效、迅捷的工商注册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CBD永安里通用国际中心A座
公司承诺 办理不成功 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