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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出境游旅行社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2020-08-20 11:15:08

转让出境游旅行社,可直接经营国际旅游业务。

疫情期间旅游行业受到重挫,但是随着疫情的结束,旅行行业恐怕会迎来爆炸式增长。理由是,疫情期间人们压抑的太久了,急需释放,去不熟悉的地方看看是很多人期待的释放方式。

所以没有出境游资质的老板们现在可以安排起来了。

出境游旅行社这几年审批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我公司有现成的出境游旅行社转让,可满足您立刻开展业务的需求。资料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出境旅游业务;航空机票销售代理;销售工艺品;火车票销售代理等

注册资本:300万

成立日期:2013年

新办旅行社审批要求:

1、专项经营,公司名称必须为:旅行社、旅行公司、旅游服务等行业,其他行业不行;

2、三名导游;

3、商业注册地址(抽查);

4、国内旅行社质保金20万,国际旅行社质保金140万,满三年无投诉可取半。

5、国内社成立满2年后,无投诉无处罚,可申请国际社(可以申请,但现在基本不给批)。

最新旅游业新闻链接: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8月20日消息,为全面梳理我国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堵点痛点,精准施策推动旅游业疫后加快复苏和“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召开推动旅游业疫后加快复苏和高质量发展专题会,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推动旅游业疫后复苏、市场治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会上,社会司副司长罗陈娟介绍了推动旅游业加快复苏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和工作考虑,与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当前旅游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障碍、发展趋势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就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旅游业发展、破解制约当前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旅游业加快复苏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下一步,社会司将在相关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推进等工作中,对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予以充分吸收和积极采纳。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国家林草局林场种苗司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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