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门诊部设置审批条件流程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1、必须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在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同专业工作五年;
4、同时具备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或个人申请;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4、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5、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污水、污物处理报告;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及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7、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8、单位申请的提供各科室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个人申请的提供《医师执业证书》,相应诊室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属于退休人员申请的还需提供退休证明;
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个人申请的还需提供相应技术操作规程;
10、医疗机构外观图片。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是否受理告知;
3、提交相关材料;
4、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材料,现场验收,领导核准、审批;
5、制证、发证、公示。
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