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基金会需要在哪个部门审批
(一)成立条件及所需资料:
Ø 1个理事长,1个副理事长,3个理事,1个监事,1个秘书长,是否为京籍人员、需要最后一所学校至今的简历,理事监事备案表最后任职单位盖人事部门专用章、同时理事会成员人事档案存档处开盖章证明。理事长和监事简历的最后一个单位必须是北京的单位。
Ø 4个专职人员,提供从业简历、是否为京籍人员。
Ø 产权证、房租协议或购房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为商用或者办公、住宅性质不得使用)
Ø 理事长即法人、捐赠人即发起人(可以是多个)、第一届若发起基金会的是自然人、必须是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或秘书长。
Ø 确认发起人是谁(可以是个人或单位、不得个人同单位共同出资发起)。
Ø 200万原始基金要在临时账户存放至基金会审批通过。
Ø 理事长、不能是任何一家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Ø 所有人员都不能是政府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Ø 所有人员提供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
Ø 理事会成员至少三名北京户籍
(一)基金会服务费用包含事项:
² 免民政局现场约谈
² 免业务主管单位批复
² 免可行性研究报告
² 免地址核查
² 核名
² 报送抒写材料
² 200万验资报告
² 慈善组织认定
² 审批名额
全程无到场
我公司长期从事各类资质审批,如果您想成立一家基金会的可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