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管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严格,很多没有实际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将会被清理吊销,相对金交所(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债权融资将成为重要的融资途径。 金交所的概念对很多人来说还是比较模糊。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交易场所主要分为商品类 交易场所、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等类型,我们常说的金交所就是指其中的“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其设立必须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主要提供金融资产的挂牌交易、登记 结算、受托管理等服务。
金交所属于全新融资通道,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把资产股权或者债权挂牌后,对外募集资金,金交所可以做ToB,ToC!操作灵活合法融资,弥补私募备案难、监管严的问题,避免触碰法律底线,规避“非吸”风险;
金交所挂牌方(转让方)将其依法持有的债权资产在金交所挂牌转让挂牌,受让方摘牌,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提交挂牌申请、受让申请、转让公告等文件,按照挂牌价格进行协议转让,受让方可以是机构或金交所要求的合格投资者。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原债务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出具债权转让登记凭证;转让完成后转让方须管理转让债权并负责向债务人进行债务催收,并就催收所得向指定账户还款;还款频率与原始债权保持一致。
一般债权资产作为独立的转让标的进行转让,由转受让双方根据交易流程说明转受让债权资产,债权协议项下的债权人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风险亦全部归由受让方承担。债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须管理转让债权并负责向债务人进行债务催收,并就催收所得向指定账户还款。如转受让双方或原债权合同中对还款路径有其他要求或规定,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解决。当资产转让方提交《一般债权资产转让申请》,意向受让方提交《一般债权资产受让申请》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一般债权资产转让即对交易双方均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