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公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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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公证需要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个人页,护照首页,扫描件一份即可。
未婚公证,亦可理解为单身公证,单身证明,未婚证明,通常是用来中国人与外籍人士的涉外婚姻的必要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政策,目前中国民政部门只能以下九个国家出具所谓的单身证明,全称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九个国家分别为:
哈萨克斯坦
芬兰
奥地利
荷兰
德国
阿根廷
乌拉圭
墨西哥
波兰
除了以上九个国家,中国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组织和个人出具所谓的单身证明(未婚证明)。
那么去国外结婚的话,到底应该办哪种,民政局既然不再出具未婚证明,那么当事人需要和外籍 人士结婚的话,应该怎么办?以下为大家解答:
1、如果是去以上九个国家,根据当事人申请,那么民政局会为申请人开具未婚证明,证明上面会备注在某某国家做什么使用用途。
2、除开以上九上国家之外的,如果当事人需要证明婚姻情况的,可以通过中国国内的公证处,申请通过核查的方式,出具 未婚公证书一份,证明当事人是未婚的。
3、可以通过个人声明的方式,当事人先拟好一份未婚声明书,自己通过声明的方式,声明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任何婚姻记录,然后在声明书上面,当着公证员的面,在上面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