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 李轩洁 I89II744O94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事业单位、团体和其他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服务活动的组织。随着的不断深入,民办非企业单位迅速发展。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已成为的建设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如果您需要经营一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可以找我帮您,我们专业办理,经验丰富,已有成功案例,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可以咨询经典世纪—李轩洁。
北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理要求:
1、举办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民办职业培训的宏观发展规划
2、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规办学经历
3、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学校章程
4、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5、有符合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与办学类型、等级、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
6、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训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固定教学场所、设备和设施,应达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
8、租赁的教学场所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租期不得少于3年
9、有满足教学需要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财务应当独立核算,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办非盈利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业务主管单位审件
2:及经营草案
3:资金来源及验资报告
4:理事会人员名单
5:理事会决议章程
6:场所证明
7:主要人员信息文件
8:申请设立信息表
9:其他要求出具的信息文件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各省市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后,准予开展部分国家统考职业、新职业或初中高级工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