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分类:香港信托业由四类主要信托机构类型构成,包括公司信托、私人信托、养老金计划和慈善信托。
法律依据:按香港法例29章『受托人条例』注册的信托公司。(香港29章《受托人条例》旨在促进香港信托管理业务现代化,并吸引更多的信托业务来港。)
受理机关:香港公司注册处,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注册办事处
监管要求:根据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任何人在香港经营或拟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均须申请牌照。无牌照而进行相关业务,即属于犯罪。
香港信托业特点
· 香港信托市场覆盖面很广,服务多样化,利益相关者分布于整个香港金融服务业的不同角落。
· 香港信托业的服务人员广泛分布在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退休金基金、私人银行和投资咨询服务机构中。
· 香港信托业市场百花齐放,有的信托机构管理的信托资产超过10亿美元,有的没有管理任何信托资产。另外,相当大比例的信托公司属于银行或金融服务集团的附属公司。
· 监管较为零散,不同的信托领域由多个监管机构负债规管,而部分领域却只须遵守《公司条例》和反洗黑钱规定。
香港信托业监管情况
香港还没有一家专责规管信托业的监管机构。因此,在监管上,存在多个金融管理部门交叉监管的情况。
专业办理香港信托(TRUST)公司牌照申请
注册香港信托(TRUST)公司的话。客户提供股东及董事数据给我们,通过公司注册处审批,便可批出信托服务供应者牌照。
之后开立银行账户,存入不少于港元300万金额,由银行发出证明书,备案给政府通过,可发出信托公司牌照。
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注册办事处的主要服务
1、批给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
2、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续期
3、批准成为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的最终拥有人/合伙人/董事
4、处理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具报详情改变及停业
5、备存“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登记册”供公众查阅
6、处理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申请和具报
7、简单的提示,指示用户于网上提交申请和具报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