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办理国企混改的流程操作方式费
国企混改的真正目的是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力能够培养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国企混合所有制是指,在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加入民间(非官方)的资本,使得国企变成多方持股,但还是国家控股主导的企业,来参与市场竞争。
在国企改革四十年中的绝大多数时间里,引入战略投资者始终是国企改革的重心。我们时而强调股份制改造实现的资本社会化(例如,以“靓女先嫁”完成的部分国有企业上市),时而专注企业内部的资本社会化(例如,一段时期曾十分流行的“职工股份合作制”)。从国企面临的所有者缺位、预算软约束、诚信责任模糊、多目标激励冲突和中国式内部人控制等诸多问题出发,更多强调民营资本背景战略投资者的引入的混改被再次寄予厚望,被视为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众所周知,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国企的问题,就是运行效率不高,投入与产出不协调,没有实现资源利用率。
盲目投资、盲目扩大企业规模、盲目决策现象比较严重。这一点,从各级审计部门对国企的审计中就能得到充分反映。产生问题的根源,就是体制。这也意味着,要想提高国企的运行效率,解决国企面临的问题,就必须对国企的体制进行改革。
其中,打破现行国有控制企业的体制,建立混合所有制,并通过“混合”增强企业经营者的约束力,避免盲目决策、盲目投资等现象的发生,有效提升国企运行效率,是主要的方面。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开端可追溯至很早以前,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股份制。
当时,国企改革已刻不容缓。多个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上海、天津、沈阳等重要工业城市的国企财务状况做调查,结果显示亏已达一半以上,尽管产权改革始终在收与放、进与退的两难之间苦苦摸索,但大部分国有企业后续均按照公司法进行改制,许多还登陆资本市场。“总体上看,企业在产权层面已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