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转让建筑类民非企业的费用和交易流程

转让建筑类民非企业的费用和交易流程

发布时间:2024-07-16 09:43:24

转让建筑类民非企业的费用和交易流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经典世纪—李轩洁。

转让建筑类民非企业:(随时配合变更)
公司名称:北京**建筑技术中心
注册资金:30万
注册地址:北京
注册时间:2017年
转让优势:公司没有诉讼纠纷,没有异常记录,公司目前没有业务,随时可以配合变更,价格不高,感兴趣的老板可以来聊!

注册建筑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民非)的基本条件:
①资金要求:需要具备一定的开办资金,用于组织的运营和发展。具体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②人员要求:应拥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包括具有相应咨质的建筑师、工程师等。
③场所要求: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符合相关建筑、安全等标准。
④其他要求:包括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章程等。同时,法定代表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相关规定。

转让建筑类民非企业的流程:
1、确定目标买家;明确您希望将民办非企业转让给的目标买家,例如其他组织、投咨者或个人。
2、评估企业价值;进行全面的企业价值评估,包括财务状况、资产情况、品牌影响力和声誉等方面。
3、准备相关文件;整理与民办非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合同、协议、财务报表等。
4、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和推广转让信息,吸引潜在买家的关注和兴趣。
5、谈判和交易;与潜在买家进行谈判,商讨转让条件和价格,并Zui终达成转让协议。确保协议中涵盖双方权益和责任。
6、过户手续;完成过户手续,包括法律文件的签署、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资产的过户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经典世纪(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网站信息由网站用户提供,其内容和图片的真实性、合法性、版权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本网站信息凡涉及面积单位均为建筑面积,本网站不声明或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租赁或购买该物业时,请谨慎核查。
郑重提示:
请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热线:134-1874-5414 公司邮箱:505857069@qq.com
微信小程序
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