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投资者将钱委托给信托或资管等机构,然后再由信托或资管机构将钱借给融 资主体,信托或资管等机构实际担任了中介的角色,属于间接融 资
信托计划:
(1)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安全性的普遍认同;(2)由于经济进入下行周期以及信托规模的日渐扩大,风险逐渐累积,信托刚性兑付逐渐打破,政 府平台融 资信托表现良好。
资管计划:(1)被宣传为类信托,但是实际仍然属于间接融 资,风险承担主体为资管公司;(2)资管计划在投资者中的信用认可度低于信托,主要是因为资管公司资产规模远比信托公司小。
P2P资金池:(1)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 贷,本质上是一种借 贷行为。不清楚资金的去向及借给谁使用。(2)P2P而是本身的模式就不具有合规性、合法性。之前属于三不管地带!反观政 府定融行业,随着监管的加严,市场日益规范,进入了良性发展的新时代。
“目前大部分金交所仅做形式审核,不会对转让的真实性进行深入审核。”之家研究院于百程表示。记者发现,深圳前海金交所产品挂牌公告、天金所、天安金交中心产品成交确认书中均对其责任进行了规避声明。如前海金交所青联宝力05产品,其《金产转让挂牌公告》特别提示,“对以上信息的,不构成深圳前海金交所对转让标的投资(受让)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的判断和保证;任何所的信息不表明深圳前海金交所对方及转让标的的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风险等作出判断或保证;本次内容解释权归深圳前海金交所所有,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要约或承诺。”该产品成交确认书显示,“经审核,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受让条件。”“该项目2017年4月28日于场外完成资金交割”。
实际上源于外部对金交所作为非标资产场外交易载体的风险担忧,以及对其功能疆界的争议。事实上,查阅各家金交所网站,可发现金交所承接的交易资产类别多样化:国有金融企业股权、不良金产、债、定向计划、委托、应收账款、小贷资产、租赁、商业等。在收益权转让、定向委托投资、理财发行等服务上,金交所与互联网金融平台无实质性差别,但又不像互联网金融受到多个监管主体与多项监管文件的强势监管。据了解,在此之前,不乏互金平台将大额资产在金交所上挂牌,起到增信的效果后再由关联公司(通常是母公司下设的担保公司)回购,然后在自己的理财平台挂牌资产类化操作,分拆出售给投资人;而在限定个人与企业在上借款限额的新规刚出来时,不少互金平台便寻求金交所发布债来承接大额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