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融产品融 资资金路径一般为认购方-交易结算账户(银行监管账户)-认购方,不经过金交所账户,属于场交易。2018年1月6日,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委托贷 款管理办法》,基本堵死了资管产品和低成本获得资金的企业投资非标的途径,但市场上的融 资需求并未因此减少,目前市场上很多融 资方及金 融机构纷纷涌向各大金融 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发行的各类固定收益类直接融 资产品,如“定向融 资计划”等。金交所定融产品:金融交易所一般由省 批准设立,受地方金融办监管,各省市对金交所均出具了相对业务管理办法,金交所自身也设有相应管理规则,金交所为定向融 资的备案机构。
定向融资工具具有以下特点:
① 定向融资工具/计划采用备案制;
② 直接融资方式;
③ 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每期备案的定向融资工具/计划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④ 采用合格投资者制度;
⑤ 方案设计灵活,可做结构化设计,可附选择权等;
⑥ 要求发行人提供一定的内外部增信措施;
⑦ 产品存续期间有适当的信息披露要求;
⑧定向融资计划的参与机构主要包含: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人。
定向融资计划与传统资管
相同与不同处
定向融资计划与传统意义上的信托、资管及私募产品明显区别是管理人角色。传统意义上,信托、资管的管理人核心职责和义务是按照约定为合格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提出的相应规范性要求。具有较强的自主性、主动性和管理性。
而定向融资计划中核心部分是资产交易平台,不得自主处理资金。其更侧重于是一种交易通道,合格投资者直接借钱给发行方,定向融资计划的安全性取决于发行方的资信情况和增信方的担保能力。
因为最终的融资主体都是一样的。除往往和其他类型的产品一样,要求融资主体办理抵质押相关风控措施,定向融资计划还常要求被各大评级机构评为AA+的关联主体和实际控制人出函保障本息安全,为产品如期兑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然而定向融资计划属于直接融资,省去中间通道费,信托公司与资管机构是要收各式各样的费用(如管理费等),给投资者的收益自然低了,定向融资计划给投资者收益往往比传统意义上信托、资管及私募产品高一点。但同其他产品一样,定向融资计划也一样具备国家的监管和符合法律文件的要求。受法律监管与保护,安全性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