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CySEC申请步骤
根据欧盟关于金融服务公司的指令,国会通过2007年《投资服务和活动以及规范市场法》即《 144(I)/2007法 》。塞浦路斯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简称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发布了多项关于批准金融服务公司运营要求的指令。MiFID是金融工具市场法规的常用缩写,它确定了载有金融工具的市场运作的新体制框架。
塞浦路斯公司的成立条件
1. 达到最低发行股本
2. 在塞浦路斯设立公司
3. 公司具有适当组织和行政结构
4. 公司的内部管控机制具有效率(应在规程手册中作出说明)
5. 公司的结构和组织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客户和公司之间或客户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的风险
6. 公司须具有符合提交的组织结构图的适当的人员配置(不需要为执照签发实际雇用的人员)
7. 公司股东和董事具有适当性
8. 总部必须设在塞浦路斯
申请塞浦路斯CySEC所需的资料
1. 填写塞浦路斯证交会提供的申请表
2. 提供董事、管理人员和股东信息(如按照塞浦路斯证交会要求提供简历、调查问卷等)
3. 公司法律文件(公司成立证明、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等)
4. 在塞浦路斯设立注册办公地点的证明(确认在塞浦路斯共和国设有注册公司)
5. 塞浦路斯共和国的关于公司董事和秘书的证明
6. 集团结构
7. 组织结构
8. 特殊入股的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员工无犯罪记录和具有良好声誉的证明
9. 公司所有活动和营业的规章手册
10. 为期两年的商业计划
11. 过去三年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