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
政策要点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
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与此前政策相比,《公告》 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五是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