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

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01 16:32:10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

政策要点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

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与此前政策相比,《公告》 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五是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本网站信息由网站用户提供,其内容和图片的真实性、合法性、版权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本网站信息凡涉及面积单位均为建筑面积,本网站不声明或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租赁或购买该物业时,请谨慎核查。
郑重提示:
请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热线:134-1874-5414 公司邮箱:505857069@qq.com
微信小程序
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