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何办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0-07-06 18:18:0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何办理

在公立医院发展“为王”的时代,非公医疗只能“在夹缝中”求得生存,很长一段时间里,非公医疗机构都被定性为公立医疗发展的“补充”,直到今年6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医)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不同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并为全社会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业内专家指出,从“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重要力量”等词汇的演变,实际上是我国非公医疗由边缘逐步走向核心的重大转折。这是非公医疗在我国医疗领域地位中的一次质变。

因此不少企业和个人要进军医疗行业,那么要开办医疗机构首先就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二)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

  (三)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条件和配置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报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7)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表格);

(8)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表格);

(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各种负责人名录(表格); (10)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11)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体验表;

(12)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

(13)医疗机构常用医疗器械目录;

(1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申请开办医院的法人,可以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但主要责任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申请开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到的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以下情形不予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投资不到位;

4、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能帮医院筹备创办做哪些事务:

代办筹建诊所门诊部医院医院执业许可证,提供医院的筹建和开业前的准备:申请设置批准书,提供一系列的信息整合、可性行分析、项目优化调整、专业文书编写、选址调研、图纸设计、资质获取、材料整理、装修的审批、设计、资质和工商办理、医师注册等,完成装修和购买设备,消防环评,医院执业许可证等服务,以及公共关系管理服务。

服务项目(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选择组合服务内容)

各类诊所、门诊部、医院,包括:口腔、医疗美容、中医门诊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口腔、美容、肿瘤、康复、护理等)、医疗影像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诊所升级门诊部、门诊部升级医院等。美容院改造成医疗美容诊所或美容门诊。

服务地区:全国

无偿介绍专业医院装修公司、手术室装修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医药生物公司、医疗经营管理软件等

微信图片_20200623175602.png158487101440859183.jpg

收购诊所、门诊、医院转让,医疗机构许可证代办
免责声明:
本网站信息由网站用户提供,其内容和图片的真实性、合法性、版权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本网站信息凡涉及面积单位均为建筑面积,本网站不声明或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租赁或购买该物业时,请谨慎核查。
郑重提示:
请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热线:134-1874-5414 公司邮箱:505857069@qq.com
微信小程序
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