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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经济不是推销,推销仅仅是说服客户将产品销售出去的过程,这种行为方式是违背人性的,因为所有人都不喜欢被推销,而且被推销的产品也未必是客户真正需要的!
分享经济是通过客户的必然消费建立客户群体的过程,而日常消费是必然的、主动的、遵循经济规律和人性本质的!
一、成为店主的条件:
A:在店主专区消费满398元,可免费申请成为店主
B:通过朋友邀请,可获得100元开店红包;直接在app注册,则是原价;
二、店主收益制度:
1销售店主专区商品,可获得25%佣金100元
2自购或者销售其他商品,可获的平均16%的佣金
三、贝店店主条件及收益:
(1)升级条件:
直接邀请20个店主,可申请升级店主;
(2)店主收益:
1旗下店主销售店主专区商品,可获得25%佣金100元
2直接邀请店主购买专区商品,可获得50%佣金200元
3自购或者销售贝店商品,可获得该商品平均16%的佣金
4可获得旗下店主销售商品佣金的20%;
新零售重构了人货场,使零售从“货―场―人”到“人―货―场”。
信息时代的经济竞争,是以消费者为核心,那么,作为一个有眼光和能力的消费者,就有必要把自己身边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带领大家一起与生产商共享财富分配。因为组织和管理了消费者,付出了劳动,就会有收益,这就是商业行为,所以这样的消费者,就是一个商人,因此叫消费商。
其实,消费商的行为早就存在,只是人们忽略了这个概念。比如,你买了一件漂亮、价格低廉的衣服,给你的同事、朋友说了后,他们不知在什么地点,你就带他们去购买。也就是说,你引导了消费。但是,卖衣服的老板没给你任何好处,最多算帮了朋友一个忙。此时,你的行为已是一个消费商的行为。不过,你这个商人没有赚到一分钱,做着没有收益的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