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5G技术的应用,万物互联成为可能。直播行业得益于5G网络的快捷,一部手机创业的时代正式来临了!
目前直播行业的内容生态已经实现了多元化发展,从疫情期间新闻机构等严肃媒体取得了非常好的传播效果可以看出,严肃内容与社会民生、时代发展紧密相连,用户对于严肃内容的需求仍然是刚需,直播平台不仅是娱乐内容传播的平台,同时也是严肃内容的传播渠道,为传递主流声音提供了新的阵地。
目前,在线直播行业在模式和内容上都有很大的创新。“直播+”模式以直播媒介输出社会价值,与传统产业相结合,模式重构传统场景、创新商业模式,促进在线直播向细分领域拓展,同时也激活了社会就业生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和网络文化活动必须取得的相关资质,也可称为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主要申请项目包含: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网络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产品运营及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3、艺术品
4、演出剧(节)目、表演
5、动漫产品
6、网吧、网咖
7、展览、比赛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2、公司章程扫描件
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及章程扫描件(要求追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域名证书扫描件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公司深耕企业工商服务领域多年,积累了大量资源和宝贵经验,可以提供快速、迅捷的工商注册服务,期待与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