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一般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1、受委托依法从事清算事务;
2、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
3、企业总部管理;
4、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5、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6、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7、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外);
8、企业信用咨询服务;
9、开展个人置业贷款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
10、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
11、代办按揭服务;
12、受商业银行委托提供银行信用卡及其它信贷业务的催告通知、策划、营销推广,信用卡信息咨询业务(法律法规须许可审批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除外);
13、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14、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