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委托书阿联酋大使馆认证UAE签字
这两个文件都需要正本文件!
在信用证中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保险单据应按照国际商会第2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背书。500(1993年修订),第34条。保险单据从表面上看必须是由保险公司或承保人或其代理人签发和签署的。
从保险单据背书的形式来看,一般保险单据的背书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两种。
从实践上看,背书的形式和作用不同:空白背书的具体做法是在保险单据背面印上被保险公司的名称或加盖公司公章,再加上背书人签名。没有进一步的评论。例如,信用证中规定的“空白背书”或“空白背书”就需要这样做。信用证未载明保险单据背书的,应当空白背书。在保险单据上空白背书,是指被保险人或任何投保人在被保险货物被保险时,有权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并获得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