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伊朗和印尼大使馆认证
合同必须是正本文件而且要盖章正本
营业执照副本要提供过来!
大使馆加签的重要性:
大使馆加签业务是我司一项重要业务,直接服务于外贸公司和企业。
在长期的办理领事 认证业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代送了大量的外商贸文件和单证的领事认证业务,并 在实际工作中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为他们解决了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难题, 赢得了时间,确保了通关结汇的正常进行。
外贸知识之产地证的填写条理:
1. 证书编码。
此栏不可留空,否则证书将无效。
2. 出口商(出口商)
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称。如果您需要填写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转口商的名称,您可以在出口商之后通过填写,然后再填写转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3.收货人(收货人)
填写最终收货人的姓名、地址和国家(地区)名称。通常是买方在外贸合同中或信用证中规定的提单通知人。如果信用证要求所有单据的收货人一栏为空白,在这种情况下,该栏应注明“致有关人士”或“订购”,但这一栏不应为空白。如果您想要填写转口名称,您可以在收货人后面加上英文VIA,然后写上转口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4. 运输工具和路线
请填写装运港、目的港和运输方式。如果转运,转运地点也应注明。例如,如果一艘汉堡船要经香港经上海港转到汉堡港,应写为:由上海经香港转到汉堡。
5. 目的地国家/地区
目的地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地)国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国的名称。
6. 仅供认证机构使用
由许可机构在签发、重新签发或注释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正常情况下,这一栏是不填的。
7. 运输标志
按信用证、合同和发票上的唛头填写完整的式样、文字标志和箱号。“按发票号码”或“按对等提单号码”不能简单地填写。如果货物没有唛头,应填“无唛头”字样。这一栏不应留空。如果唛头太多,这一栏不够,请填写第7,8,9栏。如果还不够,请填写附件。
8. 货物的品名、数量和包装的种类(包装的数量和种类;货物名称)
填写说明和包装数量。应当填写商品的具体名称,不得笼统地表述,如服装、食品等。包装的数量和种类要按照具体的单位进行包装,并严格按照信用证等单据进行。包装数量应在阿拉伯数字后用英文标明。货物为散装的,应当在商品名称后加上“散装”字样。有时信用证要求所有单据上标明合同号、信用证号等,这可能在这一栏中注明。这一列的最后一行应该用结束符号(************** ************)标记,以防添加任何内容
9. H.s.ode
这一栏需要HS code,需要与报关单一致同一证明中包含多个商品的,应完整填写相应税号。此列不能为空
10. 数量
这一栏要求出口货物的数量和货物的计量单位。如果只是总重量,“G.W.”。
11. 发票号码及日期
填写商业发票号码和日期。本栏目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日期、月份均使用英语表达,如MARCH 15, 2004, then: MARCH.15, 2004。
12. 出口商申报
出口人的申报名称、申报地点、申报日期由在签证机构登记的人员填写、签名,并加盖中英文印章。
13. 由认证机构签名盖章。
填写签证地点和日期。经审查后,签证申请人须在本栏(原件)上签名并加盖签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