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PHILIPPINES)使馆加签出生公证具体流程
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加签手续?
答: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申请公证,并办-理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的加签。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country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法律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 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合同、营 业执照 等),需经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加签。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 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加签业务。
使馆加签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什么是使馆加签?
使馆加签,简称领事加签(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外交加签”。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加签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加签?
答: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加签;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机构申请原产地证、Invoice、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上述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需办-理领事加签。反之,外国有关文书在送我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