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BRAZIL)使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加签 全国代送
加签时间
需一个工作日送贸促总会加签,再提交外交部领事司加签;外交部加签后送各使馆加签(具体时间参照各国驻华使馆规定一览表),经使馆、外交部加签好的文件,当天取回并当天核销完毕,通知取件!
总结:企业提交办-理材料―→审核―→出单―→付款―→取件(时间及费用按各国使馆要求办-理)。
加签是对公证而言。当文书在国与国之间传递时,为了能够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够被另一国所接受,具有有效性,使馆/领事公证加签应运而生,领事加签被称为是“为出国的文书办-理签证”。它涉及的方面很广,从国内到国外,从公司的成立到解散,从人身到财产,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使馆/领事公证加签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领事加签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加签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较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加签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加签。
领事加签的概念
领事加签(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使馆加签”。从广义上来说,领事加签是指由外交、领事机构证明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上较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从而使该文件具有境处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许多country和地区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要求经该外国驻华使馆加签,方可在进口时办-理通关结汇手续。
领事加签的概念: 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领事加签,又称“使馆加签”。
领事加签的历史沿革:领事加签制度是随着国际商业往来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对外交往和文书流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0年代初,阿拉伯country联盟决定对以色列进行经济制裁,并同时抵制与以色列有经贸业务往来的外国企业。为此,阿拉伯country对向其出口的货物所涉及的单据,要求有阿拉伯country驻该国的使(领)馆予以领事加签,主要是证明出口商品与以色列无关。从此,领事加签业务得以在我国开展。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南美country和部分欧洲country对我国向其出口贸易也相继实施了领事加签制度。目前,世界上还有个别country还未与我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但是民间的商业往来仍很频繁。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一些country还单方面免除了中国境内文件送往该国使用的领事加签,这些country有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他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部、领事机构加以加签这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同时,领事加签不仅仅是一种国际惯例,而且在不少country中是以法律的形式来加以规定的。更为重要的是领事职能的一个体现,它不仅涉及到贸易问题,还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