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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营保险经纪许可证收购

发布时间:2020-10-20 13:05:35

保险经营保险经纪许可证收购费用北京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代理公司要求条件及流程:
1、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代理公司名称核准通知;
2、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实缴)需在账户中存放20天左右;
3、保险中介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字样,因为保险中介机构属于专项经营业务;
4、保险中介公司需真实办公场地 保监会上门核查;
5、保险中介公司银行设立基本户;
6、保险中介公司到国地税登记备案;
7、保险中介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取得保险经纪许可证及保险代理许可证可以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1、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2、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3、再保险经纪业务。
4、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5、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保险经纪许可证和保险代理许可证办理要求:
1、保险经纪公司需要有至少1名保险从业经验的高管;
2、保险经纪公司需要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需实缴;
3、任职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4、若学历不满足大专以上,需从事金融或者评估工作10年以上。学历证书即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
5、以往工作经历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2)与工作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3)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工作履历档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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