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会计事务条件及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证书,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2)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4)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证书;
(2)在事务所执业,并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3)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地区:
南方: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华北区:北京、天津、冀北、河北、山东、山西
华东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华中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
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西南:四川、重庆、西藏
主营业务:
1.工商注册,企业服务,税务规划,代理记账
2.注册/转让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外包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经纪牌照,保险代理牌照,小额贷款牌照,融资担保牌照。
3.集团公司注册/组建集团公司
4.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代发产品,保壳,产品备案
5.代理全国企业个人大额(500万-10亿)验资,摆账显账,资金证名,余额小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