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办-理使使馆加签
1.提交需经贸促会加签的全套资料(全部的使馆加签必须先经贸促会加签);
2.提交《领事加签申办表》(1)和《领事加签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3.提交需加签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部分有特殊规定的使使馆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装货清单(LOADING LIST)
是承运人凭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标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挨次分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决策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职员举行理货,港方放置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控制环境的交易单据。
(5)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
又称小提单。收货人凭本来提单或副本提单伴同有用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经销人换取的,可向 口岸 装卸部分提取货物的凭证。散发小提单时应做到:(1)本来提单为正当持有人所持有(2)提单上的非洁净讲解应转上小提单。(3)当产生溢短残环境时,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或其经销获取响应的签证。(4)运费未付的,应在收货人付清运费及相关价格后,方可放小提单。
(6) 海运 提单(BILL OF LADING--B/L)提单是承运人或其经销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OF GOODS),在将货物收归其看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是一种货物全部权凭证(DOCUMENT OF TITLE)。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抵达目标港交货以前举行转让;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条约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