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销售证明印尼双认证使馆加签
自由销售证明,又称为出口销售证明,英文名称为Free Sale Certificate,简称为FSC。自由销售证明的内容通常是证明相应的产品在出具国是满足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法生产和/或销售的产品。同时目的国的监管机构采信出具国的证书效力认定其也满足目的国的法规要求,或者作为其证据之一。
部分文件先经过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并且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在认证的文件上签字。
(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对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的进行认证。(到此为之称为大使馆双认证)。
出口到埃及、沙特、阿根廷、土耳其、阿曼、阿联酋等国家,经常会需要提供由我国驻华使馆盖章签字的产地证和INVOICE或者装箱单及价格单等单据,进口商方可顺利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