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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经营范围加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发布时间:2021-03-11 14:27:53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经营范围加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我公司经典世纪专业办理理注册北京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可申请私募基金备案,经营范围可以加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现在注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1、名称: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名称须体现专业类别,鼓励包含“私募”字样。从事私募股权业务的,机构名称应当包含“股权投资”或“创业投资”字样;从事其他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名称应当包含“投资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字样。国有引导基金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经营范围应符合专业化要求。

(1)从事私募证券投资业务的,其机构经营范围应当为“投资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其机构经营范围应当为“投资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

(3)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其机构经营范围应当为“投资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4)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经营范围只应少于前述规定,不应增加。另经营范围应统一加注“(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不得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私募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包含“基金管理”的,应当加注“私募”字样。

(5)从事非私募业务的机构(不含要素交易平台),其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私募”或“私募基金”字样。

3、注册资金:无要求,满足基金协会备案即可(注册资金一般为1000万人民币)。

4、地址:注册可以用政府提的集中地址,另外须提供实际经营场所的租赁凭证,地域不限。

5、人员要求:至少提供两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高管人员。

6、前置审批:是。

 2020年9月1日起,全国商事登记统一经营范围表述。申请人填写市场主体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申请文件前,建议先登录选择经营范围。《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所规定的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将进行调整。

  2020年9月1日起,全国商事登记统一经营范围表述。申请人填写市场主体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申请文件前,建议先登录选择经营范围。而对于新设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来说,私募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也不再是《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中规定的“基金管理”、“投资管理”等字样,而是更为详细的“以私募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等。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贴心地加上了风险提示“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此举可能意味着,未备案投资类企业会受到进一步强监管。

  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中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而近期在接受客户咨询时也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私募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表述,已经发生了变更!

  在2020年9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三条第二款第一句: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实操:目前准备登记申请的项目中,有一家名称为XX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但经营范围未含私募字样,2020年6月成立。另有一家名称为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也是2020年6月。

  工商: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网址链接:https//jyfwyun.com),输入“私募”查询,北上深及全国主要省市(浙江尚无)等工商均已新增以下两项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表述1: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表述2: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解读:工商总局已新增上述两项私募基金经营范围,但关于私募命名尚无指导意见。能否新设企业名称含私募基金字样,或变更存续企业名称含私募基金字样仍取决于各地方工商监管尺度。

  建议:鉴于此,新增私募基金经营范围或更容易获得地方工商认可,因此建议意见稿条款“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标明”可修改为“名称或经营范围中标明”,以便于私募机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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