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埃及(Egypt)领事盖章
外交部认证司和领馆签章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 事签章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认证司进行签章。对拟办-理的领馆签章,属于贸促会签章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签章,然后送外交部认证司签章。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由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认证司。
外国驻华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馆签章?
答:外国驻华领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馆签章。
领馆签章的作用:
(一)、通过领馆签章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
(二)、通过领馆签章,可以使被签章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
(三)、通过领馆签章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领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统计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等)。而且通过领馆签章可以防止商人的伪造诈骗、弄虚作假和逃税行为。
(四)、由于领馆签章费用较高,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也可以达到变相限制进口的目的。同时,通过领馆签章收取签章费用,也可以增加领馆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