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四级资质标准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净资产300万元以上;(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3、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6、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7、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合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8、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9、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
10、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四级可以承接的工程范围:可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办理流程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3、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和相关资源;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职称,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5、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6、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接受申请材料,受理申请;
7、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审查工作,审核后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8、准予许可,颁发准予许可通知书,不准予的,书面通知相关申请人。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