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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文件越南使馆认证(shantou)

发布时间:2021-12-07 12:31:29

 协议文件越南使馆认证(shantou)

巴基斯坦上海领馆最新要求:如果企业认证文件内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户的公司信息,请在提交的认证目的函说明里提及一下。

肯尼亚使馆通告,即日起,凡送该使馆认证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需用中英文详细写明公司办理文件用途,并加盖公章。

巴西驻华使馆明确划分领事认证业务受理领区:巴西驻华使馆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馆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馆认证,使馆不再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认证?

同一货物的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理领事认证,则应按对方的要求办理。在办理领事认证前,有关票据的副本上也应加盖出证机关的印章。

 

领事认证的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最为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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