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地下空间使用备案需要向哪个部门提交材料
地下空间备案,也称为普通地下室使用登记备案,是指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时,需要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申请办理的备案手续;有需要申请办理北京地下空间备案的老板可以随时联系咨询经典世纪—李轩洁。
您需要向地下室所在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提交以下材料:
1: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
2: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地下室的证明
3:规划文件或者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
4: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者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5: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6: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7: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单位(人)承诺书
8: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①备案证书何时失效?
备案证书不得超出备案手续所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时限,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需重新进行备案登记和备案认定。
②备案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备案登记 需要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备案证书、建筑物权属证明、使用权人或管理人代表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③备案成功后可以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和结构吗?
备案成功后,任何使用性质和结构变更,均需重新进行备案登记和备案认定,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使用地下空间。
需要注意的是,在备案前,您需要先办理地下空间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正。同时,地下空间使用权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使用权人必须是合法持证人。地下空间利用方案也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在备案证书有效期内,如有变更需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