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北京的国内旅行社
国内旅行社办理材料如下:
1、申请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满足北京工商注册登记注册企业条件,和旅游法规规定的单位及自然人;
2、股东要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要有公司名称,
4、出资人需为内资企业,或者拥有中国居民身份正的自然人;
5、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缺一不可,是旅游公司能否经营下去的关键6
7、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8、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9、需要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存入设立质量保正金账户,并存入20万元作为质量保正金或者办理相应的银行担保
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流程
1、申请人向区 (市 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旅游管理组织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并对其进行审核,核定,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领取同意设立旅行社的批文及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设立旅行社的批文。
4、申请人自取得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开设金专帐,存入质保金 20万元,存期不少于1年,或者提供额度不低于20万元的银行担保,银行担保期限不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