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有个海外主体公司
一般来说,目前知名度比较高的有:英国、开曼、美国、新加坡、马耳他以及BVI群岛。
英国、美国费用比较低,但是一般客户也不会选择,因为知名度太低而且公司内部人员信息公开,不够保密,BVI公司名称不可以带有基金字眼也比较麻烦,开曼群岛信息是保密的,但是需要申请特殊金融牌照比较麻烦,马耳他因为政策不稳定,变动太大、费用高,所以往往只是问问。
新加坡,因为之前一些知名公司比如莱特币、量子链、比原链等等以及火币都设立了基金会公众担保公司,所以目前来说,认知度最高、受认可程度最大而且后续法律完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5月25号曾对8个数字货币交易所进行警告,原因是没有区分开发行的数字货币的证券和非证券性质。
MAS (Mone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为规范数字货币或虚拟货币的发行行为, 在 2017 年 11 月 16 日颁布了最新条例(A GUIDE TO DIGITAL TOKEN OFFERINGS)来 规范这一行为。金融管理局 MAS (Money Authority of Singapore)在执行新加坡证券法的时候,明确此类不含有证券性质的虚拟货币不需要在新加坡证券法 SFA (Security and Future Act)和新加坡金融顾问法 FAA (Financial Advisor Act)下申请资本市场牌照(Capital Market License)。所以需要新加坡的律师根据新加坡现行法律对客户白皮书进行修改和对TOKEN去除证券化出具法律意见书。这样就不用担心MAS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