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纳兰流苏
新公司经营范围该如何确定呢?相信不少新办企业,都会遇到这个问题。今天咱们就来探讨探讨
1、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
现在工商登记对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已经没有明确规定,既没有字数要求,也没有类别限制。但一般来说,经营范围还是要表述的尽可能规范易懂。
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这里可以查到比较规范的语言表述。
提醒各老板,经营范围并不是你想做啥买卖填上就可以,很多你想做的事,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2、注意许可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这几年的商事改革,大量的前置审批都改为了后置,因此,注册公司往往都需要先办理商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然后才能营业。
比如你要开一家小吃店,经营范围填“餐饮服务”,在取得了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正式开张,这就是许可经营项目,而且小吃店属于后置审批。
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公司,需要先搞定批文才能设立。而后置审批的公司,已经完成了工商登记,却还没有相应许可证,就还不能在该领域经营。
每一类许可证涉及的部门都不同,需要的资料和办理流程也各异,提醒老板们在办理的时候尽量咨询专业人员。
3、经营范围填写常见误区
1. 不关注经营范围前后顺序
有些企业同时经营多个行业的业务,此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在企业为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小心吃亏。
案例:某公司从事主营商务服务,兼营货物销售,但把货物销售放在第一顺位。税局选案时,跟批发零售业的行业对比,税负偏低,于是这公司就稀里糊涂被盯上了,其实人家交得多的是6%的增值税,17%的交很少啊~
2. 分支机构随便写
企业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
但如果企业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需要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而且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那么,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3. 没有考虑核定征收
打算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案例:某公司新设公司拟申请核定征收,财务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随手增加了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的经营范围。申请核定时,税务机关说专利代理不能核定征收,你们公司不符合规定,这公司只能默默注销重新设立公司…
所以,打算核定征收的企业,更要注意经营范围的审核,避开国税函[2009]377号中规定的不能核定征收的类型。
4. 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由于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具发票,需到税局代开发票。财务人员为了节省麻烦,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案例:非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设立新公司,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房地产企业除外。如果不幸新注册的公司加了“房地产开发”的经营范围,该公司以土地投资新公司时,可能没办法享受到税收优惠。
5. 经营范围随便抄
网上经常会列举各行业常见的经营范围。信卓建议,这类帖子看看参考下就可以了,别全抄啊,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税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