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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诊所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05-16 15:42:05

口腔诊所申请条件

口腔诊所申请条件:

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医师。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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