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生活美容场所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生活美容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生活美容场所卫生专项治理行动,履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责,严格监管生活美容场所持证经营、人员持证上岗、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严肃查处生活美容场所开展非法医疗美容和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净化生活美容服务市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重点治理范围
1.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含有“医疗美容”“美容医疗”等字样但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的“有照无证”类生活美容场所(以下统称“有照无证”类生活美容场所);
2.经营面积大于200m2的各类生活美容场所;
3.近三年有非法医美投诉举报案件的生活美容场所。
三、治理内容
1.未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诊所备案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割双眼皮”“注射隆胸”“隆鼻”“吸脂瘦身”等医疗美容情况;
2.借用“中医推拿”“中医按摩”“中医保健”“刮痧”“拔罐”“针灸”等名义,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开展经营活动情况;
3.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顾客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4.其他各类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为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4月)。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厘清本辖区内生活美容场所底数和构成,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专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推广宣传培训,对生活美容场所负责人集中组织卫生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签订规范经营服务承诺书,在有条件的生活美容场所播放“医美查查”宣传片,提升经营者依法经营、规范服务的自律性,主动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监督。
(二)专项执法阶段(2024年4—8月)。各地要结合国家、省级双随机等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辖区生活美容卫生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专项检查要做到三个100%覆盖,即“有照无证”类生活美容场所100%覆盖;近3年内有非法医美、非法医疗投诉举报的生活美容场所100%覆盖;经营面积200平米以上的生活美容场所100%覆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区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持续对无证开展医疗美容和非法行医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三)总结深化阶段(2024年9—10月)。各地要对专项执法行动中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注重实效。各地要综合卫生健康执法力量,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逐家签订承诺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特别是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要依法查处,并督促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闭环。
2.加强宣传,创新形式。各地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工作方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依法经营、规范服务的良好氛围。
3.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卫生健康局要认真填写《2024年杭州市生活美容场所卫生专项治理报表》(见附件),并及时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报表和总结及附表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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