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通常又称为小发明或小专利,它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一般时间为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与授权阶段便不多说,我们重点了解一下,实用新型的审查阶段!
审查阶段
我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采取初步审查制度。什么是初步审查?即审查员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以及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进行审查。
专利局在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会先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文件具有形式问题,则将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针对该补正通知书进行补正,如不合格则驳回申请。同时专利局会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进行审查,如果不属于保护客体,专利局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需根据该通知进行修改,如修改后仍不合格则驳回申请。
审查阶段的关键之处在于,申请专利的产品是否具有形式问题,即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通常情况下,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便能够很好的规避这些问题,如果是经验不足,或对专利法一知半解便自行申请专利就很容易出现形式问题导致申请被驳回。恒大知识产权提醒您,专利申请最好是通过有资质,有经验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