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药品信息申请条件复杂么;最快10天取证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基本条件: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 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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