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书阿曼大使馆认证OMAN
为广大出口企业便捷办理驻华各国领事馆加签,让出口企业不用再花费珍贵的时间为使馆认证四处碰壁,由专业的公司为您办理一步到位,一`站`式服务为大家带来快速,方便,简洁,贴心的服务。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较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中不含任何“承诺性、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产地证大使馆认证盖章需注意的地方:
A:产地证中第`l栏与第`11栏的公司名称必须相符,CI上公司名称与所盖公司也需相符。
B:产地证中第`6-10栏的内容如有错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出单。
C:香港有特殊要求:产地证第`1栏,不管是代理公司还是香港公司!都需要填公司名以及地址;唛头以及品名不能出现不能翻译的英文或是公司LOGO.
D:产地证签发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E:收货人要有详细公司名及地址;
F:产地证第`8栏,要求打四位,但根据信用证客户要求打六位、八位、十位等双数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