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加签试用通行港珠澳大桥政策说明
现有和新增粤港小汽车免加签试用通行 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政策说明时间
一、现有和新增通行深港口岸粤港小汽车(营运客车除外)分两个阶段免加签试用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试用期为两年。
第一阶段,现有通行皇岗、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粤港小汽车可以于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免加签试用通行大桥珠海口岸。
第二阶段,现有通行深圳湾口岸的粤港小汽车可以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免加签试用通行大桥珠海口岸。粤港小汽车免加签通行大桥珠海口岸。
二、车主无须专程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理增加通行口岸的手续,只需确保车辆没有超过批文有效期限(即仍具备通行资格),备案驾驶人即可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卡、香港运输署核发的其他口岸《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及《试用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过境往返内地》函件、海关核发的车辆通关证件,驾车经大桥珠海口岸往来粤港两地。
三、车主办理换车、变更后备驾驶人业务的,须按规定先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方可驾车通行大桥珠海口岸。
四、营运性质客车仍须先按原有规定办理增加通行口岸,并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方可驾车通行大桥珠海口岸。
内资企业申办深圳湾车牌:
要求上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2018年,年纳税总额在100万以上的企业,包括深圳企业、东莞企业、中山企业、佛山企业,都可以申请一张在全国不限行的FV车牌
申请深圳湾车牌,不仅能走深圳湾口岸,还可以免加签走两年港珠澳大桥口岸。
外资公司(境外企业投资在广东省内设立的企业)申办深圳湾车牌:
1、申办第1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
2、申办第2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
3、申办第3辆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4、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辆。
广东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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