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6 15:17:00

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办理要求

价格  ¥999.00起

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办理要求  小徐

申请无船承运人许可证要求条件  小徐

办理无船承运人的要求:

1、申请企业为本市境内企业

2、“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 

3、“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的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

4、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5、提单格式样板文件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您身边的企业顾问  小徐

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705室

什么是无船承运业务?

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凭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性质 无船承运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所谓"无船承运人",是指不直接经营运输船舶的承运人,在接下货主的货运生意后,需委托船务公司完成海上货运,其身份类似于代理或中介。无船承运业务在国际上具有法律地位。

什么是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是集装箱运输中,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以及内陆运输,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但并不经营船舶的承运人。在西方国家,这类承运人应在政府海运部门登记,并在海运部门和航运公会监督下进行业务活动。但他们与船舶公司的关系,属于货方与船方的关系。实际上是中间承运商,具有双重身份。对真正的货主,他是承运人,但对船方,他又是托运人。

无船承运人的主要业务是:

1.作为承运人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签发货运单据(提单、运单),并对从接受货物地点到目的地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负责。

2.作为总承运人组织货物全程运输,制定全程运输计划,并组织各项活动的实施。

3.根据托运人要求及货物的具体情况,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运输工具(订舱)。

4.从托运人手中接受货物,组织安排或代办到出口港的运输,订立运输合同(以本人的名义),并把货物交给已订舱的海运承运人。在上述交接过程中,代货主办理报关、检验、理货等手续。

5.如有必要,办理货物储存和出库业务。

6.在目的港从海运承运人手中接受货物后,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办理要求  小徐

申请无船承运人许可证要求条件  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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