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华无犯罪记录公证书用于澳洲工作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是一份很常见的公证书,通常用于国外移民、工作、留学、办理签证等,往往是不或缺的一份公证书,之所以要公证就是为了证明所提交的单据或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所承认和接受。最终目的就是让这份文书在目的国得到有效使用。
刘先生原先是广东人,在广东出生并上完了幼儿园,因为家里人在香港做生意,规模越做越大,在刘先生上完幼儿园后家里人就带他移居到了香港,不过刘先生的高中、大学都是在大陆上的,毕业后刘先生又返回了香港工作。
今年刘先生因工作缘故的变动,要去澳大利亚工作,但澳大利亚那边的公司要求刘先生提供自己出生到至今所有居住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但刘先生读高中、大学的这段时间一直都在大陆,现在返回了香港还能办理之前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吗?
不管是香港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中国大陆有过居住记录都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同时也可以直接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
3、审查。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关键。
4、取公证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5、交费。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