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文书公证认证步骤及使用场合整理
德国文书送往中国使用,除有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或一国单方免除认证外,均须办理中国领事/使馆认证。
德国公司在国内是十分活跃的,在国内开展的商业行为中,与中国企业发生矛盾,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是允许以德国公司的名义在国内法院提起申诉的。涉及到法院诉讼,就得先准备好相关的诉讼证明,因是德国出具的文书,法院还要求先办妥德国公证认证。
一般来德国公司在国内参与诉讼时,需要对德国公司主体资格文件,委托书,或诉状等进行公证认证。
德国领事认证如何办理呢?
德国文件如果用于中国,通常中国的审批机构会要求提供德国领事认证方可受理。
中国驻德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是指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上德国公证、认证的印章及签字予以确认。
1、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2、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德国公司文书在中国使用,无论是涉及到什么事宜,都得提前办妥公证认证,否则中方是不许可使用的。
德国公司认证常见用途:
用于设立外资企业,设立代表处或者续期,中外合资企业,股权投资,股权质押,诉讼纠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