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1 09:22:30

教育的套路贷

价格  ¥10.00起

很多教育机构喜欢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在收费中以“培训贷”的方式操作这样的操作方式对机构而言可以一次性或有保障的按月收取学费对第三方平台可以获取大量客户流量以及经济收益对顾客来说即可享受了产品又可以缓解资金压力但看着是一举三得的好事,事实上对顾客有很大风险良莠you不齐的培训机构有任何潜在风险譬如产品有瑕疵或服务无法履约等情形顾客都无法做到及时止损因为平台(第三方)收费不会停止你,停止扣款就会影响征信与其说培训贷是一种新模式,不如说是一种套路在购买产品时尽量在协议条款中列明分期次数和金额按月支付如果你遭遇到了教育机构的“培训贷”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欢迎来电我们一起探讨


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各在锡大中专院校:

为纵深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化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全市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施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扫黑办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涉校“套路贷”情况的摸排,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净化教育系统环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治理重点

(一)校园贷、学生贷问题比较突出的在锡大中专院校、无锡职教园等地区。

(二)各地各单位教育系统教师员工涉及“套路贷”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市扫黑办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把打击整治“套路贷”违法犯罪作为2019年专项斗争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二)加强“套路贷”“校园贷”专项治理工作和“套路贷”“校园贷”防范知识宣传,采用广播、发放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在各地各单位(特别是高校)多角度、全方位组织开展“套路贷”“校园贷”形式及其危害性宣传,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

(三)加强对校园贷、学生贷等涉校贷款的排查摸底,严格控制、管理各类贷款机构进入校园从事放贷活动;根据“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会同公安、城管、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高校、职教园内各类信息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涉嫌非法接待经营的放贷机构的调查梳理,逐一采集、登记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全面摸清我市涉校各类放贷机构的基本情况。

(四)配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做好小贷公司的登记排查和日常监管,发现“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并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治理。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措施的要求,明确职责,扎实推进。要加强校园贷、学生贷等校园涉贷问题的摸排,对发现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教育他们认清“套路贷”的危害,远离“套路贷”的陷阱。

(三)坚持边治边建,落实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监管责任,有效形成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相关部门在校园建立“套路贷”长效管理机制。

(四)落实检查督导,加强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对专项行动的检查督导,防止反弹,巩固治理成效。加强专项斗争信息报送,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专项斗争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单位及时向市教育局报送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经验做法。建立每月一报制,每月20日前报送至局安保处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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