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大[8]拥不仅有良好的区块链创业环境,也有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
2018年4月,百慕大金融管理局(The Bermuda Monetary Authority,简称BMA)发布了
《虚拟货币业务法》(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 Act 2018),该法案明确规定了开设虚拟
货币电子交易所属于经营“虚拟货币业务”(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且经营该业务需要向BMA申请牌照。
牌照分为F类和M类两种,两种牌照的持有者均可以从事部分或所有上述的虚拟货币业务。虽然申请者可以自行选择申请的牌照的种类,
但是最终颁发何种牌照将由BMA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