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几大变化
1. 许可证,再无3年有效期
保险专业代理和兼业代理公司,以往的许可证都只有3年有效期,但最新的规定,对于许可证并未规定有效期。
对此,银保监会表示取消许可证有效期设置,就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重要举措。
虽然,有效期取消了,但是,保险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对扰乱市场的劣质公司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实现扶优限劣。
2. 保险从业人员,不得另行投资专业代理公司,高管还要履职回避
近年来,机构高管近亲属通过虚列费用、虚构业务等方式套取费用,违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的事情时有发生。
从去年至今,监管连续出台多个文件,规范履职回避的问题,包括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还有车险履职回避等,为的就是规范市场,杜绝乱象。
在此次代理人监管规定中,更是首次明确“保险公司和专业中介机构人员,甚至个人代理人,都不得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
对于高管的近亲属回避,要求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关键人员任职回避,要求本人与亲属“三不得”,其中一条就是“不得在其他双方有直接业务制约或利害关系等影响内控机制有效性的岗位工作。”
具体内容参见
3. 区域保险专业牌照,最低资本2千万!
在原来的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并未对区域性和全国性机构的注册资本进行区分,此次新规,将区域保险专业牌照,最低资本调整为2千万。
4. 保险销售公司,没有了?
保险中介的名称以往比较多,有叫XX保险销售的,还有叫XX保险代理的。
最新的规定,统一规范了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要求必须包含“保险代理”字样,并且在宣传中明确标识。
以后是不是不会再看见XX保险销售公司了?大家更容易区分什么是代理公司咯!
5. 独立代理人,在路上!
大家期盼已久的独立代理人,在此次的规定中也有提及,监管机构将对个人代理人进行分类管理,并加快建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
日前,银保监会已经就《关于保险公司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内容参见。
后续,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制度将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并完善。
除此之外,对于个人代理人,保险公司要对其按照团队主管和个人进行区分,并将个人的违规行为与团队主管的绩效和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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