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要求:机构设立,高管任职等
在此次的文件中,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无论是机构设立还是高管聘任,都增加了很多“不得”。
很多条款明确规定了,有过违法违规的情况,短期内不能设立机构或者就职等。
①专业代理公司新设分支机构,要求
·1年内没有受到刑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未因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最近1年内未发生30人以上群访群诉事件或者100人以上非正常集中退保事件;
②高管任职“不得”,多了好几条
7. 记录更细,手续费监管更严!
新规要求保险代理机构记录的内容更多,不仅要包括以往的投保人、缴费方式,还要求保单号,投保日期,保险期间等。
而且,还要求记录“为保险合同签订提供代理服务的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姓名、领取报酬金额、领取报酬账户等;”更细的记录要求,意味着未来的代理市场佣金情况将更加透明,这也表明了监管部门整治整个保险市场乱象的决心,从保险公司到代理公司等多链条、所有渠道进行规范。从近期罚款,大家也可以看到,个人代理人返费,监管一样查的到,参见
8. 明确市场退出机制:兼业代理被注销3年不得申请
新规,还明确了兼业代理机构的退出机制,并规定被监管依法吊销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此外,监管还表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已印发实施。下一步,还将研究制定非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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