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国内诉讼需要公证认证那些文件?
由于香港与大陆之间贸易往来日益增多,纠纷难免发生,不管世贸易双方明确协议内地法院管辖,还是预定仲裁裁决,一旦纠纷送到法院或者提交仲裁庭仲裁,就原告(或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内地的事务所需要到香港公司注册处查询相关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委托香港律师事务所(或者其在上海的办事处)办理该查档事宜。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使用最多的海外离岸公司类型,广泛的参与到国内的各种经贸活动中,随之香港公司在国内法院诉讼的数量也随之增加,香港公司国内诉讼怎么办?需要提供哪些文件?香港公司诉讼公证需要做哪些文件?
香港公司诉讼公证的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