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9 10:15:45

北京典当行设立申请所需材料

价格  ¥50000.00起

一、北京典当行设立申请所需材料:

1、首先确定立典当行的名称;
2、落户地址住所材料:(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3、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实缴注册资金)
4、股东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5、典当行章程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6、出资协议以及承诺书;
7、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二、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法人股东的要求:至少应具备两个法人股东,公司要成立三年以上,纯内资(不含外资成分),近两年盈利,并持有典当行51%以上的股份,达到控股典当行的目的。
(2) 在提交资料之前应提供资金证明,将注册资金转入政府指定帐户内,直到取得典当行营业执照后方可使用;
(3) 典当行的注册地址面积应在60平米以上,如属租用的铺面,租用期应有三年以上,租用手续齐全。经营场所内设置防护设施完善;

三、典当行办理流程:

1、首先向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商务部审查。收到设立典当行申请后,区商务部门初审通过,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市商务部。
3、办理批件。商务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办结。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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