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渠道办理费用低周期短
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分两种类型: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备案;不管您公司注册地址在哪个地方,不管您要申请那种类型备案,我们公司都可以帮您申请,我们集团公司有专业的私募备案服务团队,而且有长达7年的工作经验,不论您是要新申请备案,还是做重大事项中法人变更或者出资人变更我们都可以办理,选择我们相信您一定不会错的,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经典世纪我,韩经理。
一、管理人申请登记:
1. 管理人申请登记是指拟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按照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的要求,具备一定条件后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或“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 申请管理人登记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含系统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申请资料应与系统填报信息一致。
新登记的管理人应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 6个月内发行首只产品,否则将被协会注销管理人登记,其中顾问管理型基金不得作为首只私募基金产品进行备案申请。
二、申请登记条件:
(1) 机构名称及经营范围相关要求
a.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上述相关字样的机构,协会将不予受理登记申请。
b.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2) 申请机构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要求
a. 申请机构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出资人应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银行存款需说明对应的收入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法人股东应提供资产负债说明或上层出资人资金缴纳说明;如涉及企业资产,应说明该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申请机构从该企业获得的资本来源)。
b. 申请机构应保证股权结构清晰、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应当存在股权代持、股权结构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
c. 申请机构应当专注主营业务,确保股权的稳定性。申请机构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
d.实际控制人应一致并追溯到自然人、国资控股企业或集体企业、上市公司、受国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境外机构。在没有实际控制人情形下,应由其大股东承担实际控制人相应责任。
我是经典世纪集团韩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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